這篇寫的有點遲,但是是寫給十三號的一年半紀念日。

 

大西瓜堅持不要過一年半紀念日,他說大家都是過一年、兩年,哪有人過什麼一年半、十三個月、十五個月這種怪怪的紀念日?我跟他說,不過可以啊,那我再也不要一個月替我們兩個寫一篇了!於是他馬上說:我過我過!

 

回顧上個月的紀念日,我寫著「下一個月的紀念日,不知道能不能見到呢?我們都在為這個希望努力著,只要一起想著同一件事情,我想一定可以很快就成真的。沒想到這麼快就得到了回應,大西瓜順利地找到工作了,如果沒有意外的話,兩、三個月後我們就可以見面啦!

 

現在仔細想想,真的很感謝大西瓜,因為知道我的「想太多」,總是每天和我聯絡,其實遠距離(尤其是跨國)真的很難維持,連絡是一回事,時差也是另一個問題。就算有時候打開視訊沒什麼好講的,但是看到他日漸肥胖的臉龐還是很有笑點。

 

我很喜歡照相,雖然我照的很爛,一點也不專業,完全就是標準的以量取勝(先隨便亂照一通,回家再慢慢挑,一百張總有一張還可以的吧),但也因為亂照的習慣,除了文字,多了影像幫我寫日記。每天的每天,當大西瓜不在我身邊,他仍然可以完全地分享我的生活,我今天和哪個朋友見了面、我吃了什麼東西、我看到了什麼景色,不管什麼好玩、無聊、奇特的,我都會馬上照下來,然後上傳到網路上,我們總是邊聊著他邊點閱當天的相片,所以我的新朋友、舊朋友,大西瓜通通都認得呢!

 

上星期他說,他決定要擁有一本自己的相本。我很訝異,因為他很討厭照相,也很討厭處理電腦相關的東西(包含上傳照相、檔案、E-mail),問他為什麼突然轉性了,他說,如果我每天照幾張相片,妳也可以一起分享我的生活了。我想這真是改變大西瓜的一大創舉啊!雖然每次我們出去,不管吃什麼玩什麼,我通通都要照下來,真的很浪費時間,但是後來他也慢慢發覺,一時的麻煩,卻是日後珍貴的回憶,我們累積了兩年(還沒在一起的前半年,有不少好笑的合照),超過上萬張的照片,不管什麼時候看都覺得很有趣。

 

我從來沒有妄想要大西瓜喜歡照相,和我一樣做那些無聊的事情,但既然他自己也願意,我當然很開心。照相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,既麻煩、又捨棄不了,影像是這麼的真實,他或許比文字還要實在,將那一煞那的瞬間留下來,其實也只要幾秒鐘,感受如果不馬上寫下來,漸漸地他也會溜走。雖然我照不出所謂的空氣感,但是至少我們可以簡單的把場景保留住。

 

一年半了,以後,我們還要一起照所有好玩、有趣的事情喔~大西瓜~

 

P.S這是2010.May.14th寫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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